之前我们的老师为一位用户提供咨询时,发现该用户正常办理居住证积分,却没通过。
到底是什么原因呢?
后来我们发现原来是该用户的子女刚上高一,因此在续签积分的时候还需要额外多提供两份文件——学籍证明和在读证明。(下图)
我们特意找到了证明材料的原件,需要到学校开具,大家可以参考一下这两份文件:
在读证明
学籍证明
之所以要补充子女的学籍证明和在读证明,是因为该子女目前就读高中,且超过16周岁,可能会使用居住证积分在上海参加高考,这两份文件是用以确定该子女是在上海就读的高中生。
所以家长们如果家中子女已经就读高中,在续办积分的时候记得向学校申请在读证明和学籍证明,以免耽误时间白忙活。
最后为大家附上积分续签流程及注意事项:
积分续签申请流程
持证人至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对即将到期的《上海市居住证》进行签注。为保证居住证数据传送,持证人于有效签注3个工作日后至网上进行积分确认操作。持证人持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后按照以下流程办理积分确认。
1、工作单位未发生变化的:持证人或单位登陆系统,点击“申请积分”,修改个人信息。
工作单位已经发生变化的:持证人登陆系统,点击“申请积分”,修改个人信息。
2、单位为持证人进行网上信息审核,审核无误的,点击“提交申请”按钮。
3、申报信息未发生变化的,用人单位只需将网上填写并打印的《<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递交至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
申报信息发生变化的,对应居住证积分标准,用人单位将相应的积分申请个人书面材料和网上填写并打印的《<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递交至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
用人单位人事专员凭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前去办理。
4、如材料齐全,受理点将受理相关材料,并出具收件凭证。
5、受理点调集申请人档案,调档后,进入审核程序。
6、积分核定完成后,将通过短信形式通知单位或持证人积分情况。单位也可以通过上网登录,了解积分申请进度和结果。
7、根据通知的时间和地址,持证人和用人单位可持有效身份证件至区(县)人才服务中心领取《<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也可至全市任一受理机构使用《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打印设备自助打印。也可在线打印《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单》。
单位和申请人须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持证人超过60天未办理签注手续的,至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重新办理《上海市居住证》。
积分续签注意事项
续签居住证积分前请先签注居住证,签注完居住证后3-7个工作日,在上海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网上进行续办申请操作→个人申请提交→单位审核通过。
单位审核至最后一步,请注意页面提示框。
1. 如页面提示框出现:“该人可网上续签,无需递交书面材料至柜台办理”,则无需至受理点递交书面材料,并于三个工作日后登陆单位或个人账号查看居住证持有人积分是否已受理或被退回(如被退回,请登陆单位账号后点击:通知→受理不通过→查看原因——根据退回的原因进行修改后重新上报)
2. 如页面提示框出现:“请于两个工作日后至受理点递交书面材料”,请根据居住证持有人个人信息变化提供相关书面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