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个人所得税APP首页已经更新,即日起可以填报2023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专项附加扣除可在个税税前扣除,相当于少交了一笔税。根据政策规定,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需要在每年12月进行确认,才能在下一个年度继续享受专项附加税前扣除。

个税专项扣除信息确认开始了!(一)

今年有哪些新变化?

根据国税总局2022年初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公告》,从2022年1月1日起,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增加到7项(今年新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这一项)。

1、子女教育

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以及学前教育(子女年满3周岁的当月至小学入学前的教育)的纳税人每个子女每个月可以定额扣除1000元。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可以选择由父母一方全额扣除,也可以选择父母每月各扣除标准的50%。

个税专项扣除信息确认开始了!(一)

2、继续教育

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纳税人以及接受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纳税人可以享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可定额扣除400元,同一学历(学位)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48个月。

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纳税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定额扣除3600元,同一年度取得多个符合条件证书的,比如同一年度同时取得CPA和税务师,只能扣除一个3600元。

个税专项扣除信息确认开始了!(一)

3、大病医疗

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支出,在扣除医保报销后,自付部分本年度累计超过15000元,且不超过80000元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在工资薪金预扣预缴个税时,不得享受,需要等到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才可享受。

后续内容请查看《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开始了!(二)》